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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江南片区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确保幼儿乘车安全。根据区教体局校车安全专项检查通知要求,1月3日下午,区教体局联合区交警大队在黄冈实验学校对江南中心校辖区10所幼儿园17辆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并召开了校车安全专项培训会。会议由区教体局学前教育股股长陈新主持,区交警大队、学前教育股、安全股、专技股、中心校相关负责人、江南辖区所有校车幼儿园园长(法人)、校车驾驶员参会。

  检查组先查阅了所有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并对个别幼儿园校车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随后召开了校车安全专项培训会。会上,区交警大队指导中队副队长王宏义就校车道路交通安全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对驾驶员的具体要求。严禁校车超速超载行驶,要定期开展交通事故逃生和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守法意识以及事故防范和自救自护能力。二是对车辆安全检查的具体要求。出车前要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对校车进行定期检验,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每辆校车随时在最佳状态运行。三是对审批路线的要求。每辆校车必须按照审批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更改线路不按规定超范围行驶。四是对法人主体责任的要求。幼儿园法人是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校车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求每年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体检,平时注意关注驾驶员状态,不带病驾驶车辆。不得将校车用于其它超范围用途。教体局安全股江军通过事故案例就如何增强校车安全行车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提升校车驾驶员职业道德素养等方面进行了专题培训。局学前股股长陈新要求所有校车幼儿园对校车安全管理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完善档案,确保安全。包联股室局专技股股长史胜斌作了补充强调。

  会议结束后,检查组现场对所有校车进行了实地集中检查。

  下一步,汉滨区江南中心校将持续狠抓校车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各校车使用单位及人员的安全意识,坚决杜绝校车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努力维护教体系统安全和谐稳定。(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