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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南门小学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为增强六年级男生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远离不良行为,健康快乐成长,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汉滨区南门小学特邀四年级三班学生家长、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资深法律工作者陈桥,为六年级男生带来了一场主题为 “守护青春,法律护航,向不良行为说不” 的法律知识讲座。

  讲座伊始,陈桥律师以 “三岁看小、七岁看老” 的古语切入,结合青少年成长特点,系统分析了当前小学生群体中三类典型不良行为。他通过情景模拟与数据对比,详细拆解了欺凌行为的三种表现——身体欺凌(推搡殴打)、言语欺凌(侮辱性绰号)、社交排斥(群体孤立),强调 “任何形式的欺凌都是对人格的伤害”,并援引李玫瑾教授观点批判 “以暴制暴” 的错误观念:“用暴力回应暴力,只会让冲突陷入恶性循环,甚至触犯法律红线。”针对吸烟、饮酒等不良习惯,他以 “吸烟的肺与烟熏腊肉的原理类比”“酒驾引发的家庭悲剧视频” 等直观方式,揭示其对个人健康、家庭和谐与社会秩序的多重危害。在危险社交环节,他结合 “毒友谊的隐形侵蚀”“不良社交圈引发的群体斗殴案例”,告诫同学们 “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引导大家谨慎择友、远离不良影响。

  随后,陈桥律师以司法实践为依托,通过 “行为—法律—后果” 的逻辑链条展开普法教育。针对欺凌行为,他逐条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结合“邯郸初中生杀害埋尸案”“15 岁少年团伙故意伤害案” 等典型案例,说明不同程度欺凌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强调 “12 周岁以上实施严重暴力犯罪需负刑责” 的法律新规。在正当防卫专题中,他通过 “江某反欺凌被判无罪” 的庭审还原,详解《刑法》第 20 条适用条件,教会学生区分 “合法反击” 与 “斗殴” 的界限。此外,他还对比了国内外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如澳大利亚禁止 16 岁以下儿童使用社交媒体、荷兰课堂禁用电子设备等,引导学生思考 “自由与规则的辩证关系”。

  在互动环节,陈桥针对如何应对不良行为,介绍了不同程度欺凌行为的干预措施。同时,教导同学们面对不良行为要学会说“不”:对自己,通过写小纸条等方式时刻提醒自己不吸烟、不饮酒;对别人,勇敢、委婉地拒绝他人递烟、劝酒,若对方继续劝说,可找借口离开或寻求师长帮助;还可以向师长寻求支持,共同抵制不良行为。最后,同学们庄严宣誓,表达了遵守法律、拒绝不良行为的决心。

  此次讲座以 “家长律师进校园” 的创新形式,将法理阐释与成长困惑相结合、案例警示与防护技能相贯通,有效提升了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南门小学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通过 “法治小卫士” 评选、模拟法庭等系列活动,持续深化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精神成为学生成长路上的灯塔,护航青春航向更广阔、更安全的未来。(通讯员 陈凤)